商学院16财务4B《专业生产实习》答辩安排表
1.答辩时间:2017年9月7日 下午14:00-16:30
2.答辩地点及分组情况:
指导教师 | 学生名单 | 答辩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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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七中 (组长) 于欢
| 钱 婷 | 沈 芸 | 杨 燕 | 陈 唯 | 曹赛男 | 王梦婷 | 陈 健 | 64-204 | |
左雪娜 | 葛晨蕾 | 侯 婕 | 周金敏 | 王婷婷 | 张 璐 | 徐培硕 | |||
丁佳美 | 王燕楠 | 张 兰 | 孙琦琦 | 袁 敏 | 韩 鸣 | 李美玲 | |||
袁奋强 (组长) 陈威燕 | 吴义萍 | 袁茜云 | 祝 桐 | 宋世伟 | 王 焱 | 戴书艳 | 乔美萍 | 64-206 | |
顾依琳 | 李 娟 | 薛雅嘉 | 姚美娟 | 包志成 | 李 娜 | 李月雅 | |||
王 静 | 黄 洁 | 宦 露 | 张建娣 | 祝 鑫 | 徐倩文 | 邱 扬 |
注意:
(1)学生答辩时上交完整的实习资料(盖有单位印章的实习报告、调研报告),资料不全者不予答辩;
(2)学生以PPT展示形式陈述5分钟,答辩老师提问+学生回答不超过5分钟,总时间控制在10分钟之内;
(3)原则上不予请假,不参加实习答辩者无答辩成绩;
(4)各答辩组长打印答辩表,答辩老师根据学生的答辩表现及答辩记录表的评价标准当场给出学生答辩成绩并汇总;
(5)答辩结束后,实习老师根据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实习资料的质量、实习单位评价、答辩成绩给出生产实习最终成绩,并尽快归档。
附件:答辩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