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近期学工处下发了《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学生工作责任事故问责办法(试行)》及《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学生重大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制度(试行)》,要求所有辅导员班主任及时报送学生重大事件信息,对各类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有效处理,否则将酌情追究责任。
附件:《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学生工作责任事故问责办法(试行)》/upload/files/2012-05/2012052210494452.doc
附件:《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学生重大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制度(试行)》/upload/files/2012-05/20120522105014936.doc
商学院学工办
2012年5月22日